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医保〔2021〕15号)文件规定,县医疗保障局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2户零售药店进行了资料初审、实地核查、集体研究等综合评定,2021年9月28日经永仁县医疗保障局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现将拟纳入我县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2户零售药店公示如下:
一、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零售药店名单
(一)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第六十三药房
(二)云南三棵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共7个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永仁县医疗保障局
四、受理电话:0878-671348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单位及个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局对有关单位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永仁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