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杨树芳户,3人,迤帕拉村委会猛古腊四组,批准面积100平方米;朱有芬户,4人,迤帕拉村委会花桥组,批准面积140平方米;张文礼户,1人,迤帕拉村委会花桥组,批准面积140平方米;三户宅基地予以批准,根据《楚雄州实施<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楚雄州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即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4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批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猛虎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电话号码:0878-682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