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维的乡桃苴村委会恩旧一组农户起加良,男,彝族,在本小组有宅基地一宗,地号:08-05-10-12,面积:158平方米,因不在使用,现申请将该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公告作废,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起加良
2021年11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受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补助金申请时限的公告
下一条:起成元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