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维的乡大保关村委会下村组农户鲁加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维的乡大保关村委会下村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经查询地籍档案,该宗宅基地的地号为:08-05-04-08,土地使用权面积:272.7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鲁加顺
声明单位:永仁县自然资源局维的国土资源所
2022年2月18日
上一条:永仁县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下一条:永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发《永仁县教育体育局班子(分管股室)联系学校教学工作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