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2020〕5号)、《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楚政规〔2018〕4号)、《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永政办发〔2020〕70号)法规、政策规定,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黎学芝户宅基地申请审批。
黎学芝,身份证号:5323271971****1123,家庭人口3人,现居住于永仁县中和镇小直么村委会,由于分户无房,现申请异址新建宅基地占地面积250平米,长20.47米,宽17.06米,四至界限北至: 空地,南至: 道路,东至:周乾坤户,西至:揭维生蚕房 。
如对上述信息存在异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15天内(即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14日)向我机构反应。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批准。
受理电话:0878-6841252
中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