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减免登记费的公告

日期:2022年09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企业、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降费减免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自2019年07月01日起,对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减免登记费:

(一)对下列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二)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9月22日

上一条:永仁县重要天气预报2000年第15期

下一条:永仁县水务局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