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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 50 号)

日期:2022年10月17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疫情指挥部    点击:[]

                            关于调整来(返)永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现将调整后的来返永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永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威楚报备” 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乡镇、单位、社区(村)报备。

二、在川滇交界各入滇公路卡点对所有来(返)滇(永)司乘人员查验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供免费“落地检”服务。

三、来(返)永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的执行“即采即走即追”管理机制,“落地检”实行单采单检并开展抗原检测,抗原检测阳性的就地管控。健康码、行程卡为红、黄码的,执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管理措施。

四、涉疫重点省份旅居史的货车司乘人员在永运输期间,应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

五、对近7天内有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旅居史的来(返)永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管理时间自离开勐海县算起。对持有返程证明的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来(返)永人员,实行“3天2检”,未持有返程证明人员,继续执行“3+4”(3天集中隔离管理+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西双版纳州算起。

六、对近7天有新疆、西藏、内蒙古旅居史(含过境)的来(返)永人员(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外),实行“首站首检负责制”,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

七、对有四川、贵州旅居史(含过境)来(返)永人员(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外),由目的地县市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

八、除上述地区外,近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永人员(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外),入永后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永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九、对来自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十、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履行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地方积极配合完成扫验“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主动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健康习惯。非必要不跨州(市)出行和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永应疫指〔2022〕35号(第49号通告)不再执行。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永仁县各级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县指挥部 0878—6044204     县疾控中心 15987846643

永定镇  0878—6714073      维的乡  0878—6891199

莲池乡  0878—6851021       猛虎乡  0878—6821199

中和镇 0878—6841199       宜就镇   0878—6811199

永兴乡 0878—6881199

 

                       永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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