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来(返)永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策略,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现将调整后的来(返)永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永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威楚报备”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乡镇、单位、社区(村)报备。
二、在川滇交界各入滇公路卡点对所有来(返)滇(永)司乘人员查验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供免费“落地检”服务。
三、来(返)永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的执行“即采即走即追”管理机制,“落地检”实行单采单检并开展抗原检测,抗原检测阳性的就地管控。健康码、行程卡为红、黄码的,执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管理措施。
四、涉疫重点省份旅居史的货车司乘人员在永运输期间,应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
五、自10月17日起,对有甘肃、山西旅居史(含过境)的来(返)永人员(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外),执行“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管理+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
六、对有新疆、西藏、内蒙古旅居史(含过境)的来(返)永人员(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外),实行“首站首检负责制”,执行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七、对有重庆、四川、贵州、广西旅居史(含过境)来(返)永人员(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外),要及时推送信息,由目的地县市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八、对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含过境)的来(返)永人员(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外),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
九、其他省(市、区)的来(返)永人员(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除外),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永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十、对来自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十一、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履行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地方积极配合完成扫验“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主动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保持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健康习惯。非必要不跨州(市)出行和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永仁县各级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县指挥部 0878—6044204 县疾控中心 15987846643
永定镇 0878—6714073 维的乡 0878—6891199
莲池乡 0878—6851021 猛虎乡 0878—6821199
中和镇 0878—6841199 宜就镇 0878—6811199
永兴乡 0878—6881199
永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