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社会各界共同做好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中共永定镇委员会等30个集体“永仁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罗朝贤等48名同志“永仁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和各族人民要以受表扬的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为榜样,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为谱写好中国梦的永仁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