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3年度森林防火计划烧除的公告
为加强科学防火,减少林区可燃物载量,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控制森林草原大火,降低灾害损失,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规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森林防火计划烧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烧除时限
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月15日。
二、烧除面积及范围
烧除总面积:计划烧除面积合计:24526公顷。涉及59个作业点,各单位计划烧除面积为:县国有林场14060公顷;维的乡220公顷;中和镇4847公顷;永兴乡2960公顷;永定镇420.3公顷;莲池乡1672.7公顷;猛虎乡185公顷;宜就镇161公顷。
三、相关要求
(一)计划烧除实施单位必须按批准时限、要求进行烧除,并做好林区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好林区治安的稳定。
(二)计划烧除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林火监测中心负责指导和检查督促。各乡镇、林场具体组织实施,并处理好烧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烧除结束后及时总结上报。
(三)各作业点要严格按《云南省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规程》进行烧除,杜绝乱点火现象的发生。对不按规划设计、违反烧除规程,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违反规定乱点火引起卫星热点的将按《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集体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烧除,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计划火烧除必须在2023年1月15日17:00时前全部结束,超出此时间的一律视为森林火情、火灾。
特此公告
永仁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