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永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5月中旬对随机抽取的八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了实地抽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永仁县莲池乡卫生院和永仁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站法人证书(正本)未按要求悬挂于事业单位住所的醒目位置,永仁县图书馆相关纸质档案材料收集不齐全。对存在问题的三家单位抽查组人员现场向事业单位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
抽查结束后及时向相关事业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实时跟踪整改进度情况,督促单位做好问题整改。永仁县莲池乡卫生院于5月25日已将法人证书(正本)悬挂在办公楼大厅显目位置,永仁县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站于5月31日已将法人证书(正本)悬挂在办公室,永仁县图书馆于6月1日完成了对登记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以上三家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均报举办单位签署意见后于6月15日前报到永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何意见建议,请向中共永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永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反映。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永桥路46号,联系电话:0878—6711085。
中共永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