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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就镇农村自办宴席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

日期:2023年12月14日   作者:宜就镇人民政府   来源:沃土宜就    点击:[]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临近岁末年初,农村各类自办宴席比较集中,为有效预防各类因承办和参加宴席发生的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告知以下注意事项:

一、在承办自办宴席过程中自觉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主动向承办地点村委会申报备案,接受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件。

二、在承办各类自办宴席过程中要注意食品安全

1、场所选址:宴席加工场地和食品贮存地须远离禽畜圈舍、开放式厕所、垃圾堆、沼气池以及其他污染源。烹饪加工应避免设在露天场所,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保持良好清洁卫生,不得有鸡、鸭等家禽进入。

2、加工人员要求:农村厨师须持有效健康证明,须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不得有妨碍食品安全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3、食品采购:凉菜卤菜慎用、少用,确需应现食现做,当餐用完。采购食品原料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商户,索要票据并妥善保存。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查验并索取票据。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等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不得提供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4、食品存放: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食物存储应与农药、化肥、有毒有害物品等隔离,生熟食品应分开储存,容易变质食品应冷藏保存。

5、食品加工:在制作加工前应当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不加工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鱼类、超过保质期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及其制品、发芽土豆、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食用。加工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得直接使用河水或田间水。

6、食品贮存及再加工:需要熟制加工的菜品应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条件下储存。隔餐食品再次食用必须彻底加热,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菜饭色泽正常、无臭味及其他异味,感观异常的不得食用。

7、食品留样:供餐的每种食品应按每个品种分别盛放不少于125克(2市两左右)在干净清洁的容器(清洗过的碗、盘,未使用过的一次性纸杯、纸碗等)内,在冷藏(冰箱冷藏)条件下留样保存48小时以上。

8、食品安全事件处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送患者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保护控制好现场,并向村委会和镇人民政府报告。各村要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规范报告、调查和处置程序,及时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在承办各类自办宴席过程中要做到不赌酒、不劝酒、对参加宴席的客人各类赌酒劝酒行为要加以制止,对客人酒后要做到劝阻不驾驶机动车义务,对其他未饮酒人员要做到劝导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义务,禁止驾驶无牌无证、年检逾期、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禁止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瓶车等高危车辆违法载人,禁止非营运车辆违法运营拉客。禁止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规多人骑行。

四、在承办各类自办宴席过程中要注意消防和用电安全。禁止在柴堆草垛附近弄火和乱丢烟头,不随意点火烧物,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家中严禁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不购买和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和违规使用电气设备,养成人走火灭、断电的良好用火用电习惯。

五、在承办各类自办宴席过程中要注意防范邪教渗透,要认清邪教蛊惑人心、骗人钱财、摧残人性、扰乱社会的本质及其危害,破除封建迷信思想,自觉抵制各种引诱,不参加和组织各种迷信和邪教活动,正确对待生老病死,不听邪教的宣传、不相信邪教的蛊惑,切勿不信科学信歪理,正确对待人生坎坷,不因挫折走上邪路,对于在宴席上宣扬宗教言论的要及时制止并向村委会,镇派出所和综治中心报告。

六、在承办各类自办宴席过程中要注意网络信息安全,不信谣、不传谣,遇到有人宣传夸大其词、不切实际的购物、投资广告和各类交友、直播APP时要谨慎小心,切勿因贪小便宜而上当受骗并及时向镇派出所报告。

七、在承办各类自办宴席过程中要注意防范各类矛盾纠纷,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言行举止,正确处理好家庭、婚姻和邻里关系,争做有道德、守法律的好公民,遇到矛盾纠纷要及时劝解,无法劝解的要向村委会报告,严防各类因小矛盾导致的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宜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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