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经营主体进行清理的公告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引导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我局拟对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的74户企业、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专项清理。现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告名单内的经营主体如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s:// gsxt.ynaic.gov.cn/)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及时申请信用修复移出;登记注册事项已发生变更的,限你单位在2024年9月12日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已停止经营的,应当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二、对于公告期满后逾期未履行年报义务或申请变更、歇业备案、注销登记等法定义务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凡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都将被列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黑名单”,自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多领域实施联合惩戒。
联系地址: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878-6718226
特此公告
附件:1.永仁县连续二年以上(含二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拟清理企业名单
2.永仁县连续二年以上(含二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拟清理名单
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