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单位、社会团体、省州驻永单位:
电动自行车是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电动自行车停放难、充电难以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十分突出。引导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用电安全的重要措施。为缓解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日常充电的现实难题,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我们倡议:
一、加快停放场所建设。呼吁全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管理区域内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因地制宜,带头建设单位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同步安装相应的充电设施和消防设施,切实解决“有得充、愿意充”的现实需求。
二、倡导“满电回家”服务。结合实际,合理收取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努力做到充电户内、户外同价,鼓励免费提供充电服务,切实解决“愿意充”的内在需求。同时,要自觉做到:在规定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不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出口、共用走道、楼道,以及消防通道、易燃可燃搭建场所等区域停放充电,做到不“飞线充电、电瓶入户、进入电梯轿厢、人车同屋充电”。
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常态化开展职工群众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海报、告知书、播放电动自行车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管理开展常态化提示提醒,积极宣传引导本单位职工群众不购买和使用不合格的车辆及配件,不私自改装车辆,及时置换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车辆,引导本单位职工群众带动和监督家人、亲友遵守法规,积极参与和制止各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确保车辆的安全使用。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满电回家、安全随行”的工作倡议,携手努力,共同打造全县电动自行车使用领域“产品合格、场所合规、行为合法、电价合理”的良好安全生态。
永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永仁县消防救援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