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永定镇财政所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永定镇财政所注销后,由永仁县永定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请有异议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2024年9月9日(公告发布日期)起30日内反馈。
特此公告。
事业单位:永定镇财政所
权利义务承接单位:永仁县永定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举办单位:永仁县永定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6714073 联系人:起惠
永定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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