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永仁县维的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
永仁县维的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注销后,由永仁县维的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请有异议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2024年9月27日(公告发布日期)起30日内反馈。
特此公告。
事业单位:永仁县维的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权利义务承接单位:永仁县维的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举办单位:永仁县维的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78-6891199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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