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林发〔2024〕22号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永仁县莲池、宜就
灌区引调水工程(一期)占用林地
植被恢复造林措施的通知
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
永仁县莲池、宜就灌区引调水工程(一期)经《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仁县莲池、宜就灌区引调水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发改农经〔2023〕20号)同意该项目建设。该建设项目经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永仁县莲池、宜就灌区引调水工程(一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拟使用土地总面积27.5888公顷,其中林地14.5878公顷、非林地面积13.0010公顷;在林地14.5878公顷中:永久占用林地0.2621公顷,临时使用林地14.3257公顷。该项目拟永久占用永仁县莲池乡莲池村委会海哨村民小组、大湾村民小组、坝高村民小组、凹弄村民小组,格红村委会刘家村村民小组、大路边村民小组,查利么村委会玉米冲村民小组、罗弄村民小组,班别村委会庄房村民小组、夜居村民小组、新村村民小组、小水井村民小组、黑砸村民小组境内集体林地0.1154公顷;永仁县国有林场永定森林经营管护片区境内国有林地0.1467公顷,合计0.2621公顷。为确保占用林地后林地面积不减少,现将该项目占用林地的植被恢复造林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措施及要求:
一、造林任务及地点、树种
占用林地面积0.2621公顷,植被恢复规划造林0.2621公顷,造林地点在永仁县国有林场永定森林经营管护片区内,造林树种云南松等。
二、组织实施单位
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植被恢复造林工作及监督检查。
三、造林及检查验收时间
造林时间:2024年7-8月, 检查验收时间2024年10月,检查验收结果报局资源管理股备查。
四、有关要求
在组织施工中要保护好周围的现有林木和植被,严禁乱砍滥伐林木,造林成活率必须在85%以上。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26日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