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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林发〔2024〕22号

日期:2024年03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永林发〔202422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永仁县莲池、宜就

灌区引调水工程(一期)占用林地

植被恢复造林措施的通知

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

永仁县莲池、宜就灌区引调水工程(一期)经《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仁县莲池、宜就灌区引调水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发改农经〔202320号)同意该项目建设。该建设项目经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永仁县莲池、宜就灌区引调水工程(一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拟使用土地总面积27.5888公顷,其中林地14.5878公顷、非林地面积13.0010公顷;在林地14.5878公顷中永久用林地0.2621公顷,临时使用林地14.3257公顷。该项目拟永久占用永仁县莲池乡莲池村委会海哨村民小组、大湾村民小组、坝高村民小组、凹弄村民小组,格红村委会刘家村村民小组、大路边村民小组,查利么村委会玉米冲村民小组、罗弄村民小组,班别村委会庄房村民小组、夜居村民小组、新村村民小组、小水井村民小组、黑砸村民小组境内集体林地0.1154公顷;永仁县国有林场永定森林经营管护片区境内国有林地0.1467公顷,合计0.2621公顷。为确保占用林地后林地面积不减少,现将该项目占用林地的植被恢复造林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措施及要求:            

一、造林任务及地点、树种

占用林地面积0.2621公顷,植被恢复规划造林0.2621公顷造林地点在永仁县国有林场永定森林经营管护片区内,造林树种云南松等。

二、组织实施单位

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植被恢复造林工作及监督检查。

三、造林及检查验收时间

造林时间:20247-8, 检查验收时间202410月,检查验收结果报局资源管理股备查。

四、有关要求

在组织施工中要保护好周围的现有林木和植被严禁乱砍滥伐林木,造林成活率必须在85%以上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326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432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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