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林发〔2024〕53号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格红光伏电站
临时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措施的通知
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莲池乡林草服务中心:
格红光伏电站项目经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8-532327-04-01-528088,同意该项目建设。该建设项目经云南子龙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格红光伏电站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项目临时占用草原面积205.7611公顷,属于永仁县莲池乡勐连村民委员会小勐连村民小组、大勐连村民小组、麦冲村民小组集体草原。为确保临时占用草原期满后及时恢复植被,现将该项目临时占用草原的植被恢复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措施及要求:
一、草原恢复植被任务及地点、草种
临时占用草原面积205.7611公顷,植被恢复规划种草205.7611公顷。种草地点在莲池乡勐连村民委员会小勐连村民小组、大勐连村民小组、麦冲村民小组集体草原内就地恢复种草,种植狗牙根、黄茅等。
二、草原恢复植被组织实施单位
永仁云伊电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格红光伏电站临时用草原植被恢复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恢复植被工作。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负责技术指导,莲池乡林草服务中心对恢复植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草原恢复植被及检查验收时间
恢复植被时间:2026年7-8月, 检查验收时间2026年10月,由永仁云伊电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出验收申请,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组织验收,检查验收结果报林草局资源管理股备查。
四、有关要求
在组织施工中要保护好周围的现有林木和植被,严禁乱砍滥伐林木,种草成活率必须在85%以上。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6月6日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