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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永仁金沙江森林公园龙虎峡未开发对外开放区域探险游的通告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大游客及民众朋友们: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和遏制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客遇险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保护好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内登山管理办法》《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旅游无序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禁止永仁金沙江国家森林公园永定峡谷片区谷堆山龙虎峡谷未开发、未对外开发区域旅游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永仁县金沙江国家森林公园永定峡谷片区谷堆山龙虎峡景区属于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无论是道路交通,还是服务设施,接待能力都无法满足公众需要。谷堆山小组后山坡坡向为150—185度、坡度20度—70度,崩塌危害等级为Ⅱ级,以及龙虎峡谷陡坡、陡崖较多,无游路,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探险、游玩,一旦遭遇山火、山洪、道路塌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攀爬悬崖坠崖、野生动物侵害等意外,极易引发重大人员伤亡。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违规从事组团、导游等涉旅经营活动,禁止非法充当向导,带人进入未开发区域,从事游览、探险、露营等旅游活动。

二、随着徒步游的兴起,针对当前快速增长的驴友团、微信组团等户外探险活动宣传广告,广大民众要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要把冒险当成探险,“珍爱生命,敬畏自然”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评论提示、警示等安全管理规定,不要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区域开展游览、探险、露营、徒步等活动。

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听劝返或无视通告的游客或团队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露营、徒步等旅游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或个人自行承担,若造成环境资源破坏或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878-6712894、6714073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永仁县永定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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