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条、《楚雄彝族自治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拟退还楚雄奕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仁县永定镇大坝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第五标段项目所缴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公示如下:
永仁县永定镇大坝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第五标段,于2019年12月20日开工,2021年3月5日完工,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发放,按规定特此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内,凡是此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直接向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投诉电话:0878-6721182)。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8日。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