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永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建设工作,根据《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永仁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永政复〔2023〕44号)文要求,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改善耕地理化性状,增强耕地保水保肥能力,提高耕地产出能力。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实施地点
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建设在莲池乡勐莲村民委员会,永兴乡灰坝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该项目涉及2个乡(镇),2个村委会。
二、建设内容
按照《永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永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建0.64万亩,其中:新建0.56万亩、改造提升0.08亩。结合项目区现状,耕地质量提升分为核心示范区增施有机肥0.297万亩,每亩补助300千克。具体实施任务及投资如下:
(一)莲池乡片区实施耕地质量提升核心示范区0.217万亩,投资78.12万元。莲池乡勐莲村民委员会,实施永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增施有机肥0.217万亩,投资78.12万元。
(二)永兴乡片区实施耕地质量提升核心示范区0.0192万亩,投资6.91万元。永兴灰坝村民委员会,实施永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项目耕地质量提升增施有机肥0.0192万亩,投资6.91万元。
三、项目实施时间及管理
(一)项目实施时间。实施时间计划于2024年12月1日—12月10日,实施时间为10个日历天。
(二)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涉及的项目区要加强档案管理,莲池乡、永兴乡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将有机肥及时发放到项目区群众,做好物资收发货台账,规范发放清册登记,物资发放公示,影像资料收集等工作;并督促项目区内农民群众进行足量增施有机肥,确保耕地质量提升。
五、预期效益目标
实施项目后,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55提高到0.75,高效节水项目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55提高到0.9。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溉保证率达75%,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达90%。项目区可年增加收入120万元,片区受益人口为3686人,人均增收649.35元,工程效益显著。
六、公示时间
项目建设公示时间5工作日,即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请向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878-672640
特此公告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