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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渠道通告

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作者:永仁县公安局   来源:永仁县公安局    点击:[]

为全面深入排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现将永仁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渠道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在乡村治理领域,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痞”类黑恶势力。

(二)在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山岭、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沙霸”“矿霸”类黑恶势力。

(三)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房地产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非法经营、敲诈勒索、强买强卖、阻挠施工、强揽工程、围标串标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类黑恶势力。

(四)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场所或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地方治安秩序,拉拢利用、操纵控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街霸”类黑恶势力。

(五)在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扰乱旅游市场行为,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六)在医疗卫生领域,寄生在医疗机构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有组织性的医疗骗保、医疗诈骗、职业化“医闹”“医托”的黑恶势力。

(七)在教育行业领域,采取引诱、胁迫、威逼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出售、出借、出租银行卡、电话卡),对学生实施“校园贷”,裸聊敲诈违法犯罪活动或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

(八)在金融领域,实施“套路贷”“高利贷”“裸贷”及虚拟货币领域非法“金融放贷”,使用暴力或软暴力讨债、洗钱、保险诈骗,有组织的实施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

(九)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组织、策划、指挥、教唆、煽动闹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等行为的黑恶势力。

(十)有关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十一)其他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问题线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电话或书面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线索受理单位及地址:永仁县扫黑办(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2号三楼县委政法委)、永仁县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核查中心(永仁县永定镇凤山路8号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878-6711474。举报箱地址:永仁县永定镇凤山路8号县公安局大门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楚雄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通告》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兑现奖励。

特此通告

                                         

                                                                 永仁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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