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环保窑炉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环保窑炉改建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莲池乡
三、建设单位
永仁县莲池乡查利么瓦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建设性质:改建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拆除原有3座土窑和停车棚、成品堆场,新建3座梭式窑、1间烘房满足砖瓦烘干和焙烧。改造原料堆场、粉碎筛分车间、搅拌制坯车间、泥坯自然风干大棚等满足砖瓦制坯、风干要求。西侧原有回车场和空地新建1个成品堆场200m2满足成品堆存。建设1条年产1980万片的仿古青砖瓦生产线。总建设用地共3981.33m2。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
对现有原料残存堆放区,清理后进行绿化或者作为菜地。
2.大气环境
采取施工场地定时喷淋洒水、物料遮盖堆放、残存原料设置密目网遮盖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
3.水环境
施工人员清洁废水,设置收集桶收集后作为施工区域抑尘洒水。
4.声环境
选用环保低噪的施工设备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计划;高噪设备错开时间和地块使用;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避开午休和夜间施工;加快施工进度。
5.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置于原料堆场作为生产原料。生活垃圾送于附近村庄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钢材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运输道路定时洒水,原料堆场置于除出入口开放的密闭堆场内,对暂时不用的原料采用密目网遮盖;粉碎机筛分机采取密闭措施,并置于除出入口敞开外的密闭大棚内,粉尘设置引风管道及引风机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收尘设施处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和生物质气,废气采用布袋收尘设施治理后经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要求后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初期雨水收集后作为生产用水;生活污水量较小,经化粪池、收集沉淀池收集沉淀后,晴天用于自有果园和菜地作为浇灌肥料。
3、噪声污防措施
新采购的设备尽量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减震基础定时维护,避免松动,减震垫损坏定时更换,减少非正常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防措施
生活垃圾由垃圾袋收集后送至附近村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和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作为自有果园沃地肥料;废砖瓦收集后进入原料堆场粉碎后作为原料使用;粉碎筛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时清理进入搅拌工序作为制砖原料,梭式窑废气布袋粉尘送与厂区周边农户耕地作为沃地肥料;重力和旋风除尘产生的粉尘量送与厂区周边农户耕地作为沃地肥料;单位生物质产生碳粉量外售下游活性炭生产厂家作为生产原料;建设1间10m2的三防措施的木醋液和木焦油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保证存储和处置过程安全,木焦油和木醋液统一收集后外售;产生的废机油采用桶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应要求建设。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
车间地面进行硬化,采用天然气和生物质气作为原料;对于废机油、木醋液和木焦油,设置三防措施的专业房间储存,设置防渗托盘避免泄漏。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8-6712919
传真:0878-6712919
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苴却路70号
邮编:651499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