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楚雄州师生及家长摩托车、电动车“一盔一戴”整治行动即日起实施

日期:2025年01月01日   作者:永仁县教育局   来源:楚雄州教体局    点击:[]

为贯彻落实好全州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全州师生及家长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师生及家长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一盔一戴”落实率,保障师生出行安全,近日,州教育体育局联合州公安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州师生骑(乘)车“一盔一戴”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六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开展一次知识讲座。公安交警深入学校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组织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教职工、骑电动车上下学16岁以上的学生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的学生开展针对性教育,剖析学生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及不落实“一盔一戴”引发的典型事故案例,解读法律法规,强化师生及家长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一系列安全教育。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州、县(市)教育体育局(教育局)、公安局利用官方新媒体平台推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通告,学校以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宣传展板、电子屏幕、公众号等形式和载体开展骑乘车“一盔一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线上线下共筑宣传矩阵,加深师生及家长认知。

三是签订一份承诺书。学校组织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教职工、骑电动车上下学的16岁以上学生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的学生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不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驾乘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四是开展一轮集中劝导。学校教职工自觉规范头盔佩戴,为学生做示范、当榜样。学校组织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安、学生干部等人员组成“交通安全劝导队”,上下学时段在校门口对师生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头盔的行为现场劝导,引导文明出行。

五是开展一轮集中执法。公安机关在校园周边重点路段、时段开展一轮集中执法检查,严查学生不达龄和无证骑车、乘车未佩戴头盔、家长接送学生不戴头盔等行为,依规教育、处罚,并将情况通报当地教育体育局(教育局)和学校。

六是曝光一批违法行为。针对师生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规范佩戴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公安机关多次通报或学校多次劝导无效的,学校采取适当方式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部曝光。

《通知》明确,整治行动即日起实施。

上一条:永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情况公示

下一条:停水通知(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