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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工伤认定公示(2025)第1号

日期:2025年02月08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现将刘进昌进等14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刘进昌,男,云南帅磊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用工。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中午12:30分左右,刘进昌在云上阳光康养地产项目(一期)10#楼二单元15楼工作时,不慎踩滑滑倒,导致左胸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陈正荣,男,永仁嘉涔废渣综合利用厂劳动用工。2024年12月8日(周日)陈正荣排班为晚班,当天上午班组组长安排陈正荣不要离开厂区太远,随时等待通知上班,应于18点到达车间,19:20左右一位工友到厂区休息室找陈正荣,看见陈正荣睡在床上无意识,同事拨打120急救电话,110报警电话,120急救医生到达后经抢救无效,于20:20分宣布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邢培东,男,永仁永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永仁县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劳动用工,工作岗位是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门卫。2024年12月7日至8日是邢培东周末值班日,12月6日星期五下午17:30邢培东接班后在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门卫值夜班,到12月7日19:50分左右同事发现邢培东躺在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门卫值班室床上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经报120急救,报警110后,急救医生到达经抢救无效,于2024年12月7日20时45分宣布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黎兴琼,女,永仁县永定镇龙头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劳动用工。2024年11月23日,黎兴琼与同事从龙头山社区去夏家坝村民小组入户催缴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清华人家门口,不慎踩到水渍而滑跌倒,导致左肱骨、左肩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杨淑平,男,云南弘致劳务有限公司派遣到永仁县综合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员。2024年12月21日(周六)上午,杨淑平与同事在永仁县综合救援大队院内后山进行割草机训练时,被铁丝戳穿了杨淑平的左脚脚后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陈建菊,女,永仁县幸福里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劳动用工。2024年11月27日下午14:30分左右,陈建菊在永仁县莲池乡草莓种植基地采果后到交果区交果,期间踩滑胸部磕在装果的框子上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夏永志,男,云南弘致劳务有限公司派遣到永仁县综合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员。2024年12月22日上午(周天),夏永志与同事在永仁县永定镇花箐撒家地参加穿越火线紧急逃生避险训练时摔伤右股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普光华,男,云南兴红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用工。2024年12月11日中午11:50分,普光华在玫瑰阳光城-阳光康养国际度假社区二期1号楼18层采光井抽取工字钢时不慎被工字钢压伤右手小拇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高建国,男,永仁县万马水电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月1日下午15:55分左右,高建国和同事在水电站值班期间,用手动叉车搬运配电柜时,被倒下的电柜倒下压伤高建国右膝关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李云江,男,永仁县永定镇糯达村委会两委委员。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轮到李云江值班,2024年12月17日下午5:40李云江从村委会值完班回家吃饭,在大约9点23分,岳母发现自家蚕房着火了,随后李云江和妻子、岳母开展了自救,救火过程中在房屋后面水池旁李云江昏倒,李云江妻子急忙打了110电话,还拨打了糯达村委会书记的电话,村书记拨打了120急救,后到医院抢救的路上遇到120救护车,急救医生在半路上抢救约30分钟后,于2024年12月17日22时18分宣布抢救无效死亡,李云江事故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应当认定为工伤或第十五条(一)款规定,拟不予认定为工伤。

11.罗宗秀,女,永仁县永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用工。2024年12月27日下午17:30左右罗宗秀到永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处交物品采购明细,不慎踩空跌倒崴到右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12.李秀兰,女,永仁永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楚雄鑫润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短期烟草包装辅助人员。2024年12月28日下午14:45分左右李秀兰在公司车间堆放麻布口袋时,不慎被捆麻布口袋的绳子绊倒导致左膝盖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3.朱会繁,男,永仁县猛虎乡猛虎村委会两委委员。2025年1月1日,猛虎乡举行运动会,下午17:30分左右,在猛虎村与猛虎小学篮球比赛过程中,朱会繁与对方参赛队员发生碰撞,导致朱会繁面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拟认定为工伤。

14.孙林波,男,云南匠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用工。2024年12月21日(周六)下午,孙林波与同事在云南省楚雄州森林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里格拉噶防火道路1#路进行挖机作业,大约16:00左右,不慎遇到塌方,孙林波和挖机同时被掩埋,经抢救后,孙林波头部及多处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永仁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股

邮编:651499

联系电话:0878-6713612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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