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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公安局 永仁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线索的通告

日期:2025年02月20日   作者:永仁县公安局   来源:永仁县公安局    点击:[]

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烟草市场规范有序,永仁县公安局、永仁县烟草专卖局面向社会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1、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假烟、走私卷烟等烟草制品。

2、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无证运输、无证批发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

3、非法制造、拼装、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草专用机械。

4、非法印制、销售、使用他人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标识。

5、非法收购、运输、储存初烤烟叶。

6、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

7、为制售假烟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地、机器设备、原辅材料、技术资金、运输服务、存储保管等违法行为。

8、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违法行为。

9、涉毒电子烟等违法行为。

10、无证经营卷烟、雪茄烟和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违法行为。

11、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卷烟、雪茄烟和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违法行为。

12、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雪茄烟、电子烟产品等违法行为。

13、非法运输、寄递卷烟、雪茄烟、电子烟产品等违法行为。

14、非法制售空烟管违法行为。

15、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涉烟违法行为。

二、涉烟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形式

1.非法设立假烟生产窝点行为。

2.非法设立烟丝、滤嘴棒等烟草专卖品加工窝点行为。

3.非法设立卷烟标识印制窝点行为。

4.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经营烟叶违法行为。

5.未经许可利用物流企业自运、托运,或者利用快递企业违规寄递卷烟行为。

6.利用专车非法运输假私烟行为。

7.市场环节售假贩私非渠道进货行为。

8.其他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三、奖励标准

对以上涉烟违法犯罪线索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烟草专卖局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具体奖励标准、办法将根据举报实际情况,按照烟草行业有关规定的奖励标准和办理程序执行。

四、举报途径

社会各界如发现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可通过拨打“110”“12313”举报平台进行举报,同时也可以拨打以下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永仁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举报电话:110、0878-‍6713351

永仁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股

举报电话:15912908577

永仁县烟草专卖局举报电话:0878-6712588

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犯罪线索,公安局、烟草专卖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永仁县公安局  永仁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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