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或避免冰雹、干旱等自然灾害对我县粮食、烤烟和其他经济作物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工增雨防雹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人工防雹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4月30日开始上点到10月下旬撤点。
二、作业地点:维的乡、猛虎乡、莲池乡、永定镇、宜就镇、中和镇。
三、作业控制区域:作业点周围3000米范围内。
四、注意事项
1.人工防雹增雨作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受法律法规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损坏作业设施设备、干扰或阻挠作业活动正常开展、发布(传播)不利于人工防雹增雨工作的言论。
2.作业点上岗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点,作业时请不要在作业点周围活动,以免受到伤害。
3.请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加强安全防范,发现疑似火箭、炮弹残骸和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人降办,不得擅自处置。县人降办电话:6044663。
4.任何组织或个人违反上述要求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告
云南省永仁县气象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