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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年05月28日   作者:永仁县教育局   来源:教育安全管理股    点击:[]

各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学校、民办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编报2025年中初等教育事业招生计划的通知》,结合永仁城区教育资源实情,制定《永仁县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将永仁县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一)幼儿园学段招生

2025年永仁县学前教育招生原则为:乡镇幼儿园能招尽招,城区及近城区(莲池幼儿园)幼儿园按规模、按班额招生,全县幼儿园阶段计划招生985人。2025年县城区幼儿园计划招生210人;永定镇中心幼儿园计划招生90人;莲池中心幼儿园计划招生60人;宜就中心幼儿园计划招生90人;猛虎中心幼儿园计划招生50人;中和中心幼儿园计划招生40人;永兴中心幼儿园计划招生25人;维的中心幼儿园计划招生30人;城东博源幼儿园计划招生100;金葵花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100人;永盛商都幼儿园计划招生60人;鑫兴世纪幼儿园计划招生30人;永定镇小太阳幼儿园计划招生70人;维的幼儿园计划招生30人。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

2025年秋季学期全县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977人。永定小学(面向龙头山社区、苴却社区、小汉坝社区榨房组、操场组)计划招生270人;民族小学(面向永定镇乍石村委会,店子村委会的新村、花箐组、章竜组,小汉坝社区除榨房组、操场组外及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225人;永定镇中心小学计划招生115人(良田小学90人,店子小学25人);莲池中心小学计划招生120人(辖区内适龄儿童90人,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30人;县城及近城区学校计划招生735人左右。宜就中心小学计划招生80人;猛虎中心小学计划招生55人;中和中心小学计划招生37人(中和小学11人、万马小学16人、直苴小学10、直那小学0人);永兴中心小学计划招生25人(永兴小学15人、灰坝小学10人、立溪冬小学6人);维的中心小学计划招生45人(维的小学25人,大保关小学20人)。乡镇小学计划招生242人。

(三)初中七年级招生

2025年小学六年级毕业973人,全县七年级计划招生970人,其中永定镇户籍300人,具体招生计划和生源安排如下:

1.永仁一中:招收永定镇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计划招生300人。

2.民族中学:招收莲池、宜就、猛虎、中和、永兴、维的户籍及县外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适龄少年,计划招生670人。

(四)普通高中招生

2025年全县计划招收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459人。

(五)职业高中招生(含综合高中)

全县计划招收职业高中一年级学生210人。其中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专业150人,电子商务60人。

二、工作要求

(一)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随迁人员子女“两为主”入学要求,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教育优待对象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受教育权益,确保小学一年级学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和小学升初中“应升尽

升”。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规定的区域内招生,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要严格控制班额人数(幼儿园小班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控制在35人以内,小学控制在45人以内,初级中学控制在50人以内,普通高中控制在55人以内)。

(三)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确保学前教育达到普及普惠目标。公办幼儿园(含农村附属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即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积极支持城镇民办幼儿园招收托育班,招收2—3周岁幼儿的小小班。确保2025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92.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10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60%。

(四)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确保如期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2025年,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9%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巩固率达98%以上。按“坚持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应招尽招原则。”确保普高招生与中职招生总数与当年初三学籍人数和中考报名人数完全闭合,以不新增超大班额为原则,学校满规模、班级满班额(55人/班以下)招生为要求,足额编制并执行招生计划,确保做到应招尽招。为推进“普职融通”工作,2025年起永仁一中牵头与县职业高中学校共同编制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共同招生,共同实现资源共享、课程共建、师资共用。

(五)各学校要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简化证明材料、优化报名手续,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对“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招生行为县教育局将坚决查处。

                                                                                           永仁县教育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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