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中国阳光城”之称的永仁县,年平均日照2836小时,日照率达65%以上,是云南省太阳能资源最佳开发区域,被列为云南省12个太阳能最佳开发区之首。永仁县人民法院积极能动履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制定出台《关于服务“阳光”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意见》,为永仁县建好“阳光能源产业园”,打造光伏之都永仁示范基地,促进“电源、电网、负荷、储能”协同发力的阳光能源产业发展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建立“府院企”联络沟通机制。构建阳光能源产业“政府+法院+企业”联络沟通机制,开展阳光能源产业重点企业“走访、调研、服务、解题”活动,完善“诉求收集一协调办理一情况反馈一宣传引导”四位一体司法需求闭环办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规范管理、防控风险、依法维权,司法服务保障阳光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二、打造多元解纷实质解纷大格局。坚持能动履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强化诉非衔接,健全阳光能源产业多元解纷机制,加大对阳光能源产业涉及的土地流转、建设工程、投资融资、提供劳务等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强化实质解纷效果,依法保障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三、优化阳光能源产业诉讼服务。畅通案件绿色服务通道,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线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质证、网上调解、远程庭审,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依法运用小额诉讼、财产保全程序,注重简案速裁、繁案精审、类案示范,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四、严厉打击涉阳光能源产业刑事犯罪。依法惩治盗窃、诈骗、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侵害阳光能源产业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阳光能源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为阳光能源企业及企业家纾困解难,营造支持创新、维护创新的法治环境。
五、公正高效审理涉阳光能源产业案件。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坚持诚实信用、意思自治、公平竞争,准确把握涉案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裁判规则和法律责任,倡导恪守契约,惩治违约失信,依法保护产业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阳光能源产业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创新创业,维护统一规范、平等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依法保障阳光能源企业人才和用工需求。践行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生产发展并重的司法理念,健全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依法妥善化解涉阳光能源产业劳动争议案件,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正常科研和生产秩序。
七、充分保障阳光能源企业胜诉权益。遵循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强化执前督促履行,依法灵活采取查封措施,有效释放被查封财产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最大限度降低对产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加大涉案执行工作力度,充分运用信用惩戒、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虚假诉讼、拒执犯罪,有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建立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及时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从业者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彰显执行工作的温度与力度。
八、司法助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落实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等制度机制,助推光伏发电与农业种养相互融合的“农光互补”综合发展模式,推动形成“上有光伏、下有产业”的绿色发展新格局,实现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引导广大经营主体更好参与发展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