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楚雄州“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政办函〔2023〕43号)要求,为扎实有序做好我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永仁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家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永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文韬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尹富慧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吴孟霖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吴永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成江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汪加敏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世恒 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曹黎明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严朝光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陆 艳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林清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起志剑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县国动办专职副主任
李亚昌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刘兴胜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昶霖 县民宗局副局长
杨永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善应祥 县民政局副局长
文 杉 县司法局副局长
山李祥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佳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封小云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梁江凌 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副局长
谭起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晓金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晓燕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许 彦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玉明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孟从平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碧林 县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李 盛 县应急局副局长
柯永艳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珊珊 县林草局副局长
罗映美 县统计局副局长
向文海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龚凌波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倪 庚 县搬迁安置办副主任
尹维周 县法院副院长
山宗顺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何发东 人行永仁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周文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林清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和统筹全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研究决定评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国家、省、州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定期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梳理需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的重要事项;按要求组织第三方开展评估,为政府系统自评估提供参考;统筹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按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做好“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牵头组织起草全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并做好报告报审以及审议意见办理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将按程序依次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高质量开展好“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工作调度和任务跟进,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县级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国家、省、州、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县级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县统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指标数据的分析测算精准可靠,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任务进展研判客观准确。
(三)强化协调配合。建立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协作;县级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于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10:00前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对接联络、材料报送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联系人及电话:安红武,邮箱:yrxfgj@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