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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日期:2025年05月09日   作者: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    点击:[]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展改革局)是永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永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简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永仁县数据局(简称县数据局)、永仁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简称县国动办)、永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县人防办)牌子。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财经办)设在县发展改革局,接受县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议议题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等筹备工作;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交办的重大经济事项;组织开展全县经济发展战略性、政策性研究,为县委和县委财经委员会决策提供依据;参与全县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定;组织开展全县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产业布局、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生态环保、财税金融、债务管理等方面重大政策研究和情况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了解、掌握并及时向县委和县委财经委员会反映全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情况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财经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追踪、比较、分析国际、国内、省内、州内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其对全县的影响;收集、分析、整理形成信息资料,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借鉴;负责与州委财经办对口联系,承办交办事项。县发展改革局的内设股室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财经办有关工作,接受县委财经办的统筹协调。

一、县发展改革局的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省、州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落实国家、省、州、县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协调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高标准市场体系,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有关工作。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申报中央、省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州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7.推进落实区城协调发展战略、县域经济、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核心竞争力。

10.拟订全县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贯彻落实工作及督促检查落实。

11.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2.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部署,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永仁、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指导推进社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负责推进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拟订相关制度草案和指标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全县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县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建设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指导推进全县数字政府建设,负责拟订全县数字政府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制度,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并对项目进行管理,统筹管理县级重要公共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调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组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在具体落实数据基础制度,承担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负责数据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13.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4.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5.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16.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温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7.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政策建议,拟订我县参与全省辐射中心建设的重大规划,研究提出我县“走出去”战略和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州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相关工作。

18.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能源发展和改革政策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9.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20.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县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县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21.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拟订永仁县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22.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3.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4.管理全县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执行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25.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督执行国家、省、州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6.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县投资项目。

27.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8.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9.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国防动员建设、人民防空等相关职能。

30.承担区域协调发展暨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职能转变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整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能源资源绿色高质量发展,构建统一领导、管理顺畅、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

4.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反馈引导作用和对消费的带动引领作用,发展粮食全产业链,打造绿色品牌。以市场和消费为导向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

5.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推进落实国家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为重点,推动数据资源高效配置,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州大数据发展战略。打通数据使用的堵点难点,充分挖掘数据要素潜能,拓展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广度和深度,以数字化引领驱动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方式变革。推动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推进数字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打造数字产业集群,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推进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支撑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在规划编制、项目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

(3)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国家、省、州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及安排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县发展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或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或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县工信商务科技局重要物资进出口计划方面的职责分工。按照规定权限,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煤炭等重要物资由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有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局在人口发展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建议意见,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4.与县应急管理局在救灾物资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四、县发展改革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综治维稳、机关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财务收支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建、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工作,以及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监督、干部教育培训、劳动工资,以及指导发展改革有关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2.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统筹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高标准市场体系和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有关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法律顾问事务,承担集中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工作。组织拟订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建议;统筹各相关单位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分领域政策措施;跟踪督促营商环境工作落实。

3.综合规划股。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经济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全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县重要商品平衡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配合开展经济安全、资源安全有关工作。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安排有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州级的政策举措,拟订我县参与全省辐射中心建设的重大规划,研究提出我县“走出去”战略和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州发展和改革委安排的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相关工作。

4.项目投资股。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规章。负责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提出修订核准目录建议。安排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按照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做好中央投资项目监管工作。组织编制重大项目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重大价格和收费改革政策和方案。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价格调控政策措施建议,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拟订县级政策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牵头拟订或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协调重大价格和收费纠纷。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指导全县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

5.农村地区经济股。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滇中新区建设,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等有关工作。组织推进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永仁县区域协调发展暨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并协调实施,协调推进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统筹推进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草原、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提出我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建议。承担生态安全有关工作。

6.基础产业环资经贸股。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衔接平衡。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及转报综合交通建设项目,提出相关审核意见。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工业重大项目和有关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工业类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跟踪分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组织实施评估督导;编制民营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开展政策措施预评估;建立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发展形势报告;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指导协调服务企业参与地区间的交流合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有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和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监测研判县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促进内外贸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有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承担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推进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国家财政、货币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非上市公司企业(公司)债券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负责组织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拟订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提出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技术创新和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协调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经济合作、产业转移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推进实施永仁县融入国家和省、州区域合作发展战略的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永仁县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

7.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有关体制改革。

8.能源股和数据股。统筹协调能源发展规划工作,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负责能源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研究拟订能源重大政策法规草案。负责能源行政审批统一对外工作,组织拟订综合能源体制改革。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输保障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和消化创新,组织推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负责县级范围内能源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行业地方标准。拟订石油储备、天然气利用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权限范围内石油、天然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以及国家和省、州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有关工作。拟订全县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协调永仁县境内油气勘探相关工作。组织推广清洁油品的生产和使用,依法履行油气管道保护部门职责。拟订火电、电网、充电基础设施、水电、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县级权限范围内的电网、充电基础设施、水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并指导做好项目的实施。承担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淘汰电力落后产能等工作。参与电力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和省、州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依规依法协调组织好权限范围内水电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依规依法履行电网、充电基础设施、水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拟订煤炭(煤层气)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申报煤炭建设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审批有关工作。负责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参与煤电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承担数字永仁、电子政务、数字政府、数据基础、数据资源、数字科技基础和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数字永仁、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规划,拟订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字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字基础设施等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县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和公共数据确权授权。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并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统筹管理县级重要公共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协同推进数据要素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监测分析数字经济产业行业发展态势,推动跨领域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审批权限审查、审批、备案、核准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推进数字经济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州级项目。开展数据领域对外合作。参与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

9.粮食物资管理股。负责提出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提出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等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政府储备粮数量、质量、购销,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粮油流通监督检查、监测预警、统计、应急和军粮供应有关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和粮食安全储存工作,承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计划和指令;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0.国防动员股。组织编制全县国防动员发展规划、计划和实施预案;组织承办国防动员有关命令、指示;组织国防动员准备、实施和复员;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牵头研究全县国防动员建设发展、新域新质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组织拟订国防动员训练、演练计划,协同开展国防动员演训;拟制国防动员需求落实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推进人民武装、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组织实施及建设管理,协助实施人民武装动员;承担国防动员建设管理涉及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协调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和网信数据建设;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国防动员专业保障力量建设。承担军事设施保护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及联合办公室相关会议。组织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国防动员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导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贯彻落实;负责国防动员指挥所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组织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专业管理工作,参与人民防空经费管理;组织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袭演练;承担新建加固改造的涉密人民防空工程的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质量认可。

五、办公地址

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号

六、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传真、时间

0878-6716312,0878-6716283(传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2.邮政编码

65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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