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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年01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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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族宗教局认真按照省、州、县有关法治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州民宗委印发《楚雄州民族宗教系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意见>重点任务》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各项制度,切实解决民族宗教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现将我局 2022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分解到位。为加强依法行政和“八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德新为组长、陶庭波、张春贵 2 名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股 (室) 负责分解责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民族宗教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1掌握各股室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持续健康发展。2、强化工作部署,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作为全局工作重点,要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性案件的发生。3、强化目标管理。将民族宗教行政执法纳入年度民族宗教工作绩效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1、组织干部参加各类法制培训。依托学习型民宗机关建设,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全年局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2 次,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纪、法律法规学习 8 次,开展以案释法专题学习会 2 次;认真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等考试,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积极组织我局行政人员参加执行执法证件考试,执法证件换证 4人。为提高我县县、乡镇、村民族宗教干部及宗教教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通过县、乡镇党校、村党员活动室、宗教场所等举办全县民族宗教业务知识培训、政策法规培训,全年开展 18期 2623 人次。2.在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聚居区,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一是积极开展“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宗教场所开展“爱国爱教爱社会主义社会”等活动,强化法律法规进宗2教场所活动,在全县 8 所宗教场所中组织信教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教育宣讲 10 场次,1068 人次;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省、州、县宗教法规培训 6 期,18 人次;在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把党的各项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多形式的宣讲、宣传工作,广泛推进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故事,全面构建全县各民族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民族关系。

(三)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县民族宗教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民族宗教局为民族宗教工作执法主体,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健全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科学化和民主化。(1)推进全县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规范化。县民族宗教局建立健全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为规范,明确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以及监督办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执法公示制等制度的落实,有效地规范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规范机关效能建设制度。三是对每起已结案的案卷及时进行了案卷评查。四是实行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制度。五是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六是规范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度。七是规范行政执法过错3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严格执法或在工作中失职、渎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执法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理。(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省融祥律师事务所孙斌太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依法保护各类宗教场所权益,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3)制定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民族宗教决策行为,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制定了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等相关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加强行政决策案卷管理,实现决策过程的全纪录。3、转变职能,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县民族宗教局作为权力下放的具体承接部门,做到确保权力承接到位。本部门的权责清单通过梳理,2022 年涉及权力事项共落实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进驻事项 22 项(行政许可项 17 项、其他行政权力 5 项),监管行为 18 项。并根据权责清单按照“一事一流程”原则整理了相应的流程图,明确了民宗系统各事项的权力类型、权力名称、权力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依据、承办机构、追责对象范围、法4定时限、承诺时限等。二是进驻政务中心窗口方面:目前,所有权责清单均已入驻政务中心窗口,已按规定达到应驻尽驻,进驻率达 100%。截至目前,办理监管事项 21 件(任务 19 件)办件动态信息 22 件(任务 18 件),办件主动评价率 92.68%,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 1 件,行政检查 6 项,没有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征收等行政案件及行政规范性规章及文件的出台。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4、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一是根据各级法制部门的要求,对民族宗教行政许可及处罚项目进行认真梳理、集中管理,确定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规范了处罚的具体行为。二是畅通投诉通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优化科学办事流程,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间。四是做好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民族宗教系统全面实施信息化,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开展网上查询咨询、审批,实现网络服务和窗口按时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5.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把财政依法行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截至 2022年 11 月 10 日我局在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中主动公开民族宗教信息合计 25 条。6.开展民族宗教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截至目前已完成检查 12 次,涉及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5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变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及涉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房屋灾害及危房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食品安全落实情况;;宗教意识形态领域涉及宗教内容的出版物或互联网宗教信息等安全隐患的排查管控情况;宗教场所文物安全管理情况。其中双随机 4 次,联合执法3 次。

(四)落实“三项制度”方面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各局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官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高规格、高要求的开展工作,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截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止,没有发生民族宗教方面需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6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一是聘请了融祥律师事务所的孙斌太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让其对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把关。二是加强了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有效树立了文件的严肃性和合法性。同时,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抓宗教教职人员的教风建设,促进宗教场所依法治教水平。坚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四条标准的要求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积极组织教职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政治上,增强政治领悟力,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参与省、州各宗教协会组织的各宗教教义教规等教务知识培训,提高开展教务活动的水平;强化宗教教职人员品德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树牢法治意识,树牢“国法”大于“教规”的理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持戒律,用戒律维持信教群众的和谐、维护寺庙秩序;要践行社会新风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学经弘法全过程,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移风易俗,抵御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加强依法治教,坚持在党的法律法规下,引导信教群众依法信教,促进全县宗教和顺,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待加强

(二)民族宗教系统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三)深入推进民族宗教法律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一是抓好机关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和机关作风整治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行业工作纪律,全面提升职业素养,提升服务质量,依法依规开展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干部队伍素质。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推广服务型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制工作机构作用,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同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对本部门新调入人员行政执法培训,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加强对持证人员到期更换证件工作,做到全局人人持证上岗。

(三)抓审批、服务事项 100%进驻网上业务平台、100%网上可办“一网通办”。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理顺行政审批审核的工作关系,制定适合本局实际的审核方式及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实现行政审批的提速,提质,提效。重点在减少环节,提供便捷服务,实施规范审批上下功夫。

(四)进一步做好执法公示工作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8的原则,通过各种平台和渠道把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等予以公示,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五)需进一步完善落实好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适时增加经费预算和投入,增添执法设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全程记录下执法人员的一举一动,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六)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行政执法须有法律依据、经得起监督,特别是重大事项不能出现“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最大程度树立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公信。

(七)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将近年来我县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汇编成册,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行政处罚法》等其他法律法规内容普法内容,通过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进乡村等普法宣讲、宣传,举办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培训等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增强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 年1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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