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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年01月22日   作者: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网上发布的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目前暂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和建议。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动主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共新增部门动态信息2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1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3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4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民宗局制定了《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受理形式、申请处理时限等有关事项作出了具体的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向县民宗局申请获取。县民宗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确保申请人的知情权。2024年度县民宗局未收到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了确保政务信息工作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县民宗局完善规范了《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保密性审查登记,严格审查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做到群众信息保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民宗局认真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积极做好“永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维护、更新工作。将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通过平台载体公布,及时向社会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公开民族宗教政务信息,使民族宗教政务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使公开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做到公开内容、形式多样,保证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县民宗局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县民宗局未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需要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度县民宗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县民宗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开的信息类型偏少,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还需加大公开力度。

(二)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民族宗教领域便民、惠企政策信息宣传发布不够及时。

(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有待一步加强。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

下步的工作中,县民宗局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分解目标任务。推进民族宗教领域工作中涉及人、财、物领域的重点难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关注度高的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法规梳理,分解到股室,以政府信息公开推动部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推动便民服务。

2.完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批)查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3.增强信息的实效性。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各项工作的沟通,将部门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在县政府门户网向公众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为此,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县民宗局未收取过任何信息处理费。

 

 

永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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