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永仁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永仁县民政局
办公地址:永仁县永定镇仁民路19号
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8-6719111
传真号码:0878-6719100
邮政编码:651499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县民政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
2.县民政局工作动态、部门信息、通知公告
3.县民政局财政预决算报告
4.县民政局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答复情况
6.《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该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永仁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r.gov.cn/)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永仁县民政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永仁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本页面下载附件1。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页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8fb9f0f0-a4ab-4cc9-b8be-7641220291e5)提交申请。
(二)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该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本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本机关将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