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永仁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永仁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创新思维,完善机构强领导,整合资源建平台,落实制度促管理,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提高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加快了信息公开力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永仁县公安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
(一)完善工作机构。建立了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德春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相应办公经费,强化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公开宣传。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事利用公安网站、公安信息快捷通等载体,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监督。
(三)积极贯彻实施。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开展可是相关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了相关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了公开的层次和效率。
二、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信息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政务中心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政府信息。全年累积公开各位信息109条,做到了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同时对经费实行了公开。
三、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体制,规范管理信息公开方式
围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落实了三项制度。
(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
(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
工作中存在问题
虽然永仁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如有在认识上还停留在“要我公开”上;有的满足于一般性的办事程序、办事原则、收费标准公开。
(二)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存在只公开办事制度、年度目标实事等,对一些重大事项缺乏预公开。
(三)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完善。
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永仁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四)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台账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