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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

日期:2023年02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机制,保证我局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法律、法规和我县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发布主题有明确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局向拟公开政府信息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发出的征求意见文(函)应包括以下内容:拟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我局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见和依据。

第四条  我局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对是否公开的政府信息存在不同意见的,报请上级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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