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进行的。截至2017年12月22日,县司法局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发布信息73条。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有效地施行,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各股室、处、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每年根据人事变动进行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公开项目信息的提供、公开信息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同时明确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丰富了公开的形式。2017年以来,我局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形式,并专门抽调1名工作人员对网站进行维护。在工作执行上,我局能认真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各项部署,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依方案公开政府信息。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需要公开的事项由相关股室所制作成公开信息文本,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电子文档至局办公室,然后在县政府网站信息平台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前严格进行了保密审查,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学习培训情况
举办了一期培训班,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使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的各项规定,关心支持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派专职人员参加全县开展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五、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2017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3条,其中信息公开规定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工作动态44条,通知公告14条,规划总结1条,财政信息5条,政策文件3条,人事信息3条。在公开类别上,凡不涉及机密类文件、信息都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以永仁县政府网站、永仁县司法局门户网站、永仁法治在线微信公众号为主。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公开的形式不够多,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形式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宣传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大。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进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方法,使广大群众认知信息公开、参与信息公开、利用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满足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
永仁县司法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