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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8年02月12日   作者:管理员   来源:原创      点击:[]

 

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了《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环境质量、环保审批、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监管执法等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大力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减排、建设项目环评、重点监管对象目录、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增强公开实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认真落实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按季度公开永仁县城区环境空气监测结果,主要监测因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

2.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永仁直苴分公司)

3.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定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受理情况、发布拟审查公示和审批决定公告,做到了环评信息主动、及时、全面公开。

4.污染减排信息。及时公开永仁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监督性监测结果。

5.环境监管和执法信息。根据环保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要求,及时公开排污收费征收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环境信访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永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部门财政预结算、政策法规、人事任免、总量减排、环评审批、环境监测、污染减排、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察、突发环境事件等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环境信息。

(四)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0件。

(五)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包括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都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还不够,不能及时将本股室、站、所的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程度把握不够准确。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切实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到个人,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永仁县环境保护局

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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