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永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13号)、《中共永仁县委办公室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19〕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永仁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永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永仁县中(彝)医药管理局(简称县中〈彝〉医药局)、永仁县防治艾滋病局(简称县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永仁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承担。
第三条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改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负责综合管理中彝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八)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九)推进全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政策。
(十)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永仁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廷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州发展战略,建设面向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负责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验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三)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永仁县卫生监督所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县卫生健康局。
第四条 县卫生健康局设11个内设机构和党委办公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考评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878-6726570。
(二)组织人事股。负责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联系电话:0878-6044203。
(三)规划财务股。负责健康永仁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项目管理与监督。负责卫生健康扶贫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加快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推进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计划的实施。负责卫生统计工作,联系电话:0878-6044201。
(四)法规监督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查处医疗服务市场及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食品安全防治工作。负责法治建设。贯彻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联系电话:0878-6719163。
(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股。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联系电话:0878-6044202。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股(永仁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负责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联系电话:0878-6726967。
(七)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县爱卫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创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负责对全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和永仁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联系电话:0878-6044203。
(八)医政药政股。负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联系电话:0878-6044202。
(九)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拟订艾滋病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负责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878-6044200。
(十)中(彝)医科教健康产业发展股。参与拟订中(彝)医药医改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中(彝)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彝)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中(彝)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负责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县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的有关工作。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联系电话:0878-6044202。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负责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878-6719071。
(十二)党委办公室。负责系统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理论武装及群团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878-6044205。
第五条 县卫生健康局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股所级领导职数11名(不含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
第六条 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永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由中共永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永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第九条办公地址:永仁县永定镇仁民路18号
第十条联系电话:
座机:0878-6726570传真:0878-6726570
邮编:65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