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单位办公室;办公地址: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永仁县永定镇仁民路19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878-6716081;传真号码:0878-6716081;邮政编码:651499。
二、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永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级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