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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

日期:2021年05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班子分工

书记、局长苏绍国主持全局工作,负责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委委员、副局长金凤平:协助局长工作,协助丁宏副局长联系对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八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节庆活动等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置;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依法治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信息、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营商环境整治、安全生产互联网+信息化工作,安全生产项目申报,协助李俊霖副局长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类规划及预案;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等“一岗双责”职责;分管安全生产管理股,履行安全生产监察专员职责,对接州应急管理局相应科室;完成局长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委委员、副局长李俊霖:协助局长工作,协助丁宏副局长联系对接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统计,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和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类规划及预案等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等“一岗双责”职责;对接州应急管理局相应科室;完成局长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委委员、副局长丁宏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统筹协调及整体工作,联系对接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等相关工作;分管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防灾减灾委办公室、信息化管理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政府专职消防队、救灾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灾害救援管理股;履行应急指挥中心主任职责,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负责应急值班值守、纪检监察、河(湖)长制、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消防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救灾救援及救灾协调,应急队伍建设,组织编制总体应急类、自然灾害类、防灾减灾类规划及预案,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灾情上报、自然灾害类项目申报等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等“一岗双责”职责;对接州应急管理局相应科室;完成局长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委委员、副局长起志剑协助局长工作,协助丁宏副局长联系对接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相关工作;分管党建办、办公室、应急物资和财务保障股,履行政治部主任职责。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思想宣传意识形态、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综治维稳平安创建、禁毒防艾、群众信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保密、国家安全、新闻外宣、精神文明、创卫、统战、机关财务、精准扶贫、人事、机构编制、机构改革、计划生育、工会、青年、妇女儿童、关工委、人才、档案管理、机关日常工作、机关后勤等工作;牵头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深化改革、“大比拼”工作,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办理议案、提案,深化改革工作;履行其它综合类工作职责;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等“一岗双责”职责;对接州应急管理局相应科室;完成局长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AB”角制度

  1. “AB”岗设置

    1、苏绍国同志主持全局工作;

    2.起志剑同志与丁宏同志互为“AB角”;

    3.金凤平同志与李俊霖同志互为“AB角”。

  2. 工作要求

    1.局长因会议、出差、学习、请(休)假或其他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时,由局长指定的副局长代为履职主持全局工作。

    2.互为“AB角”的局领导在一方因会议、出差、学习、请(休)假或其他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时,由对应的另一方临时代为处理其分管及联系的有关工作。

    3.互为“AB角”的局领导一方外出或离岗前,及时向另一方交接有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4.互为“AB角”的局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或离岗。互为“AB角”的局领导同时(或先后)外出、离岗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互相代为处理相关工作的,由局长指定其他领导同志代为处理相关工作。

    5.互为“AB角”的局领导成员在代行履职期间,相互要加强沟通衔接,对急需决策的重大事项,代为处理的一方应主动征求另一方意见,必要时报局长决定。代为履职结束,一方要向另一方主动通报有关情况。

6.在局领导成员代行履职期间,离岗领导的分管股室相关人员要主动及时向代为履职的领导请示报告工作,按规范程序呈报相关公文,开展相关工作。

上一条:永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条:永仁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