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和审批制度改革为基础,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提高行政行为的效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县林业工作全局,全面推动我县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规定,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都应予以公开。
遵循原则: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际,讲求实效;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二、公开内容
(一)行政决策方面
1.有关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规定;
2.有关林业方面重大决策或重大管理事项失误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方面
有关林业方面的疫情、灾情或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
2.国有林场的设立、重组、改制、产权交易情况;
3.违反承诺或违纪行为的投诉的处理办法和结果。
三)行政主体及行政执行方面
1.局机关内部科室设置、设定依据、法定职能、职责,工作纪律、办事规则,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2.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招录以及干部任免等情况;
3.林业重要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和重要物资招投标、采购情况;
4.有关林业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和建设情况;
;5.局机关行政许可项目和收费项目及其设定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结果等情况。
四)其他方面
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公开方式
根据我局的公开内容与工作实际,本着灵活多样、务实高效的原则,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公开:
一)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二)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
三)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
四)通过政务公开咨询服务电话公开;
五)通过新闻媒体公开。
四、实施安排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由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草拟和审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同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和通报制度、公开内容备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同时按照新形势的要求,逐渐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扩大群众参与权,保障群众的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