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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日期:2019年06月10日   作者:管理员   来源:原创      点击:[]

永仁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永仁县林业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生态文明、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保护方山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组织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二)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者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的相关协调;督办和查处违反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

(三)负责全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负责疫情的处置、上报。

(四)负责全县湿地资源保护及合理规划开发利用。

(五)承担森林公园规划、永仁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按照分工负责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工作。

(七)完成县林业局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永仁县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设2个股所级内设机构,即综合办公室、资源管护站。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综合管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自然保护区科普宣传、档案管理;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决算;负责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负责疫情的处置、上报;督办和查处违反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协调;监督管理野生植物采集、培植或经营利用,承担永仁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日常工作。

(二)资源保护站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环境监测,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加强护林员巡山护林的督促、及时发现并处置防火、防盗、乱占监垦林地,森林病虫害,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县湿地资源保护及合理规划开发利用。

三、人员编制

核定永仁县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事业编制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7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局长)。

四、附则

(一)中共永仁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方案由中共永仁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永仁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上一条: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