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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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统计局工作职能

日期:2024年03月0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机构名称

永仁县统计局

二、联系方式

(一)单位负责人:娄作燕

(二)办公地址: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2号政务中心县政府二楼

(三)办公电话:0878—6716269

(四)邮政编码:651499

三、机构职责

(一)负责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组织实施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汇总和测算,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复核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组织全县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和宣传发动全县统计人员参加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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