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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4年05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永仁县信访局的政务信息,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等。

(二)财政信息: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信息。

(三)政策文件:政策法规、信访工作条例、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文件;代县委、县政府拟定或永仁县信访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信访工作的政策文件解读。

(四)工作动态:本部门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工作开展情况等政务工作动态。

(五)通知公告:本部门通知公告等。

(六)其他: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其他可主动公开的信访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永仁县信访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永仁县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地址: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

邮政编码:651499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6716233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本指南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永仁县信访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申请(网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eee9cd46-1054-4a91-aa39-64a60e75d8b6)。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永仁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本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永仁县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邮政编码:651499

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6716233

电子邮箱:yrxwxfj@126.com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或所属各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878—6716233。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