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供销社首次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为保证本社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近日,本社研究并制定出台了《永仁县供销社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制度》从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原则、职责、审核、信息更新和维护、程序和时限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制度》要求,政务信息发布必须坚持统一领导、严格审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的原则,上报的政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和及时,必须经市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密审查,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县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上发布内容的审核工作,一般内容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紧急内容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或依紧急内容具体时限要求确定。文件还规定市社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一般内容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紧急内容在1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
为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最大程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县社还相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系统信息报送及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机关各股室的政务信息报送任务,并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