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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投资促进局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日期:2024年03月01日   作者:管理员   来源:原创      点击:[]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移动硬盘、存储卡、U盘、软盘、光盘、磁带、录音笔等。

一、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遵循“统一购买、统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的原则。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行政股或指定专人负责购买,并统一编号登记,集中管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在密码柜中保存。

三、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在显著位置粘贴密级标识(密级、用途、责任人)。所标密级应按其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进行标识。

四、借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履行登记手续,即填写借用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借用,使用后要及时归还。

五、机要室、网管中心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定期进行保密技术检查。

六、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与国际互联网、其他公共网络相连接的计算机上使用。严禁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七、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重新格式化或删除信息等方式后,作为普通存储介质使用。

八、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使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

九、涉密人员离职离岗前,要将所保管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外送维修,维修时应在办公室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再使用或报废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采取保密技术手段确保其所存储信息不可恢复或进行物理销毁。销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相关人员签字等手续。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售或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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