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编制了《永仁县猛虎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等。
(二)财政信息: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信息。
(三)工作动态:本部门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工作开展情况等政务工作动态。
(四)通知公告:本部门通知公告等。
(五)其他: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其他可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3.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方式。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部门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cf32ddf4-1c92-49d9-bb00-2947f917db11直接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以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本部门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在收到《申请表》后,受理机构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永仁县猛虎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仁县猛虎乡猛虎街;邮政编码:651499
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负责人:廖成所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6821199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或所属各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878-6821199。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