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维的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维的乡特编制了《维的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维的乡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维的乡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永仁县维的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机构)负责永仁县维的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公开信息范围参见维的乡编制的《维的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需要获得维的乡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永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r.gov.cn/)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查询或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咨询(办公地址:永仁县维的乡维的街1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
(三)公开时限
维的乡自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在乡政府办公室获取政府信息;
2.从乡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务信息公告栏、办公室电话、下发的文件信息中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维的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维的乡申请获取。维的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申请受理机构:维的乡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仁县维的乡维的街1号,永仁县维的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878-6891199;传真号码:0878-6891216;
邮政编码:651401;
邮箱:yrwdxzf@163.com。
(二)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向维的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方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维的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维的乡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以在维的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维的乡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网上申请渠道(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bmid=f99995f1-40dd-4ed2-a56b-3ec82d9b3f61)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维的乡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维的乡掌握的政府信息,维的乡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维的乡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维的乡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维的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维的乡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请申请人予以谅解。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维的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878-6891199;
办公地址:永仁县维的乡维的街1号;
邮政编码:651401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