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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的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2年01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维的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维的乡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各项工作有力开展、成效明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 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 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律务构 法服机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 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 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 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 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 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 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 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 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

0

0

0

0

0

0

0


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认识不够到位。少数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更谈不上整改。对此,已通过村干部培训,明确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做好群众工作中的重要性,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工作力度不大。有的村和部门抓一阵,停一阵,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有待进一步花大力气,下大功夫。

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少数村和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单位对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却对办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群众无法实施监督。对此已明确应当公开的内容清单,要求按需如实及时公开。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一条:维的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下一条:维的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